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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日起我国将与菲律宾相互实施RCEP关税减让

日期:2025-07-23 02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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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记者15日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,为严格履行区域**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承诺,积极推动RCEP**生效实施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称,自2023年6月2日起,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,后续年度税率自当年1月1日起实施。 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,全部15个成员均完成生效程序,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,协定进入**实施新阶段。 6月2日起我国将与菲律宾6月2日起我国将与菲律宾相互实施RCEP关税减让

记者15日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,为严格履行区域**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承诺,积极推动RCEP**生效实施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称,自2023年6月2日起,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,后续年度税率自当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,全部15个成员均完成生效程序,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,协定进入**实施新阶段。

6月2日起我国将与菲律宾6月2日起我国将与菲律宾相互实施RCEP关税减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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